山城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山城区,位于河南省鹤壁市中北部,地处太行山东麓,南临淇滨区,北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安阳市,东接汤阴县,总面积176平方千米,总人口23.82万人,是河南省重工业基地,煤炭、电力、化工、电子、仪器仪表、陶瓷、机械制造、纺织、食品、军事工业发达。山城区原是鹤壁市委、市政府驻地,历史上是一座古城,战国七雄之赵国初期曾在山城区建立首都中牟,并由此走向强盛,是赵国由弱到强、由小到大的重要转折时期。山城区历史文化源远流长,曾为赵国首都39年。有汉冶铁、宋元古瓷窑遗址。公元前510 年,齐桓公山城区设中牟邑。1947年6月10日,晋冀鲁豫大军首长刘伯承、邓小平等在辖区石林镇法隆寺召开重要军事会议,研究制定了强渡黄河、挺进大别山的进军方案,如今这里仍保留着会议遗址。2010年12月31日,山城区辖5个街道、1个乡、1个镇:红旗街道、山城街道、鹿楼街道、汤河桥街道、长风中路街道;鹿楼乡、石林镇。